高空作業平台安全操作規程
一、一般規定
1、高空作業平台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,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持證上崗。
2、升降車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,無妨礙操作的疾病和心理缺陷,嚴禁酒後作業。
3、高空作業平台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升降車的性能、構造。
4、作業時,高空作業平台周圍5m以內,不得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。
5、嚴禁利用高空作業平台的井架、橫豎支撐牽拉纜繩、標語和其他與升降車無關的物品。
6、禁止任何人員對升降車的構件、裝置、安全警示牌等設施進行惡意破壞。
7、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停止運行:
(1)天氣惡劣:大雨、大風(六級以上)等。
(2)燈光不明、信號不清。
(3)高空作業平台機械發生故障未排除。
二、安全操作要求
1、作業前應做好以下檢查:
(1)啟動前依次檢查:接地線、電纜線、緩衝彈簧應完好無損。地線無鬆動,電纜完好無損、無障礙,機件無漏電,安全裝置、電氣儀表靈敏有效。
(2)高空作業平台各結構表麵應無變形、鏽蝕;標準節連接螺栓無鬆動及缺少螺栓情況。
(3)動力部分工作應平穩無異聲,齒輪箱無漏油現象。
(4)安全製動器的使用必須在有效期內,超過標誌上日期要及時更換。
(5)高空作業平台上下運行行程內無障礙物,超高限位靈敏可靠。
2、控製器(開關)手柄應在零位。電源接通後,檢查電壓是否正常;機件無漏電現象;電器儀表有效,指示準確;然後空車升降試運行,試驗各限位裝置電器聯鎖限位良好可靠,測定傳動機構製動器的效能。確認無誤、無損、無異常後再運行作業。